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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淡江大學軍訓室安全帽借用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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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淡江大學軍訓室安全帽借用規定
一、為應本校師生臨時需求安全帽,由軍訓室(以下簡稱本室)提供安全帽借用服務,以維護騎乘機車基本安全,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室安全帽僅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借用為原則。
三、借用安全帽,應憑下列證件辦理:
(一)教職員工:服務證。
(二)學生:學生證。
四、借用安全帽每人限一頂,借完為止,每次借用期限為兩天(逢例假日歸還日順延至上班第1日)。
五、安全帽若逾期未歸還,除取消其出借權外,需繳納滯還金,每逾一天繳納滯還金十元,依此累計。滯還金繳納上限以不超過該帽市值為準。
六、借用安全帽如有遺失、污損、毀壞等情事,借用人應 負責賠償;以購買同一型有合格標誌之安全帽賠償為 原則。
七、本規定經軍訓室主任核定後,自公佈日實施;修正時 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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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 | 夏紹俊 |
最後修改時間 | 2017-12-26 AM 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