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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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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期折抵

淡江大學在校生暨校友申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抵役期相關注意事項   

壹、法令依據:
一、依兵役法第16條第4項及施行法第52條規定辦理。
﹑大專校院學生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且成績合格者,應分別按各學制,以每8小時(節課)折算1日,折減常備兵役役期或軍事訓練期間(如附表附註);其得折減之現役役期,不得逾30日,得折減之軍事訓練時數,不得逾10日(不含82年次以前役男)。
三、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104.01.28)。
      
貳﹑申請對象:
     凡曾於本校至少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一學期且成績合格之在校生暨校友。
      
參﹑申請流程:
一﹑通訊辦理: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點選成績單網路申購系統」,並依說明輸入,並依說明輸入相關資料(並請務必在成績申購單之備註欄上註明「折抵役期」用),學校完成相關行政流程後(1個工作天),會將折抵役期用成績單寄給你。
        
二﹑現場辦理:請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歷年成績單及份數,然後再至本校商管大樓B415教官室辦理即可。      



        
肆﹑申請時機:
    一﹑通信申請:依申請者需要適時提出申請。
    二﹑現場申請: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國定假日暨例假日除外)
      
伍﹑注意事項:
    一﹑無軍訓室簽證副署之成績證明,不得作為折抵役期證明。
    二﹑曾在其他大專校院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者,請向原修習學校申請成績證明。 
    三﹑曾在本校各學程(大學、碩士班、博士班)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者應分別向教務處申請中文歷年成績單(成績單申請費每份/種20元)再攜至本室審核及蓋章。
    四﹑曾在本校因退學再入學者,應重新申請辦理。
    五﹑通信申請:申請人先至教務處註冊組的"成績單網路申購系統"提出申請
         (記得備註欄內要註明本份成績單是要作為役期折抵用),本校處理流程約需5個工作天,
           即將中文歷年成績單(紙本)寄達申請人。(以郵戳為憑)
    六﹑本校寒、暑假學校全休期間(請點閱本校行事曆查詢),暫停處理。
    七﹑資料不全者恕難受理。
    八﹑如有疑問,請洽淡江大學軍訓室。
電話:02-26222173 (直撥專線)
傳真:02-2626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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